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是什么? (一)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是什么?

优质回答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广东省制定《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条例覆盖范围包括各类组织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军队与非军籍职工、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单位和人员。

用人单位和职工需在用人单位注册地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征集和支付,确保失业保险基金的稳定和使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失业保险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机构根据职责范围开展相关工作。失业保险基金由失业保险费、利息、滞纳金、财政补贴和其他合法资金构成。

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时,管理人、清算组需通知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清偿失业保险费及其利息、滞纳金。用人单位分立、合并时,承继单位继承原用人单位的失业保险权利和义务。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发放失业保险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死亡时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求职补贴和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的补贴,以及国家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

失业人员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处于无业状态时办理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按月计发,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可适当调整标准,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或开办企业、个体经营,可根据规定申请领取剩余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并相应计算为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享受免费的职业介绍和减免费的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特定情形时,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如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等。

失业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统筹地区重新就业或就业转移,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职工、失业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保险关系时,需提供相关证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后办理转移手续。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失业保险法律、法规遵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实施社会监督。任何组织或个人有权举报、投诉违反失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失业保险服务,负责失业保险登记、待遇支付、关系转移等工作。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为失业人员出具证明,并告知其享有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提供相关证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出支付决定。

失业人员应凭相关证明按月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失业人员应及时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止享受待遇的特定情形。

用人单位或个人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争议时,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违反失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将受到处理,涉及赔偿的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处理。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失业保险待遇或基金支出将被追回,并处以罚款。侵占、挪用或违规投资运营失业保险基金的,将依法追回并没收违法所得,对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将承担相应责任。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多收失业保险费的,将被责令追缴或退还,并对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失业人员在条例施行前已处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待遇按照条例执行。条例施行前按照原农民合同制工人办法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若在条例施行前失业,将按照原规定执行;若在条例施行时处于参保状态,条例施行后失业的,将按条例规定处理。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哪些? (二)

优质回答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失业人员死亡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参照当地企业在职职工规定。失业人员因参与犯罪活动死亡的,其失业保险金停发,且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予发放。

患病与死亡前的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前患严重疾病住院治疗或死亡的,可享受相应待遇。

职业介绍与职业培训: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享受减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和职业培训。

农民合同制工人待遇:

连续工作满一年且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可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以及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工作介绍等情况下,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最低生活保障: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后,如家庭人均收入仍达不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按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职责: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失业保险的具体承办工作,包括信息管理、缴费记录建立、待遇接转等。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发放失业证,以及提供再就业服务和相关证明。

单位与个人的责任与义务:

单位需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失业保险费,并及时为职工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人员需按规定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或转移失业保险关系手续。

法律责任:

单位拒不参加失业保险、瞒报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逾期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等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个人,将追回违法所得并可能面临罚款。

争议处理:单位与职工或失业人员因失业保险事项发生争议,按劳动争议处理;对有关部门行政行为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广东失业求职补贴取消了吗 (三)

优质回答是的,广东失业求职补贴已取消。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的修订,从2025年2月1日起,与失业保险金相伴的六个月求职补贴不再发放。此前求职补贴是政府为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的财政支持,而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人员符合一定条件后,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的、保障其基本生活的费用。

对于失业人员而言,如果所在地区取消了求职补贴,应专注于领取失业保险金,遵守相关规定,按时进行失业登记和求职要求,以保障基本生活。若认为自己符合领取条件,但补贴已取消,可通过合法途径向当地社保局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诉或建议,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和材料。在申请失业保险金和求职补贴过程中,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问题可向专业人士或法律机构寻求帮助,并且关注当地政策和法规变化,及时调整申请策略。若想了解求职补贴最新情况,可咨询当地社保局或查阅相关政策文件,有疑问也可向专业人士咨询。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是什么?.2025广东失业求职补贴取消了吗,优尔律网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